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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收效不错 制度设计日趋完善(3)

2018-02-26 20:00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针对这些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将会在接下来时间内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加强改革督察,比如对法官、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监督,处理好检察院量刑建议和法院刑罚裁量的关系等。 
  武晓雯认为,要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深化完善认罪认罚案件分类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轻罪诉讼体系,为完善刑事法律制度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高文龙也认为要总结好试点经验,同时还要广泛向学界、实务界征求意见,同时还要让真正工作在一线的侦查人员、检察官和法官参与到制度的建设中来。 
  对于具体问题,学者和律师则侧重不同,王海桥希望在以后的实践中应当吸收被害人的合理诉求,认真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意见,并将是否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作为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切实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从而促进矛盾的化解。 
  高文龙希望继续完善法律援助的值班律师制度,对值班律师的角色进行进一步探索,让其真正发挥作用,避免让值班律师在具体的案件中流于形式。 
  对于检察官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武晓雯建议探索完善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标准,明确不同阶段不同程度的认罪认罚情节所适用的具体从宽幅度。 
  对于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也值得注意。王海桥建议要确立包括权利告知、全面法律援助和反悔后程序回转在内的一系列程序机制,法院要把认罪的自愿性以及量刑问题作为法庭审理的重点;同时,要保障被告人和检察官“量刑协商”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避免检察官居于主导地位。 
  刘祚良则表示不仅要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还要对主要证据进行实质审查,防止发生被迫认罪、替人顶罪、以钱赎罪等问题。(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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