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治社会 >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 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2018-01-25 18:1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通知》着眼于新时代扫黑除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总结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经验基础上,对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惩治重点以及具体措施方法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前所未有的专门政策体系,为新时代开展扫黑除恶新斗争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线图,提供了保障条件。认真领会和切实贯彻《通知》要求,对于依法精准打击黑恶势力,开创扫黑除恶新格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新时代的扫黑除恶,必须立于新的历史站位,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通知》中所明确的扫黑除恶总体要求,体现了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新的历史站位;同时也表明了对黑恶势力的特殊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在政治站位与治理理念上有了新的提高,为把扫黑除恶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取得压倒性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观念基础与思想保障。 
  党的十九大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与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相对应,我国面临的主要社会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切实化解这一主要矛盾,是思考、谋划和推进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原动力。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在直接损害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相对于单独的个人犯罪或一般共同犯罪而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往往集黄赌毒、黑拐骗以及抢劫、伤害和贿赂等于一身,其社会危害更为广泛和严重。为了不断攫取经济利益,黑恶势力采取有组织的或纠合方式实施各种违法犯罪,肆意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持续或反复地在一定区域、行业内欺行霸市、巧取豪夺、为非作恶,使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遭受粗暴践踏,安全感遭受严重威胁。 
  事实上,黑恶势力的存在,除了显性地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外,还有更为深刻的政治和社会危害。一方面,黑恶势力通过不法途径不断获得财富和权力,向社会传播异端邪说和制造深度的社会混乱;另一方面,黑恶势力所破坏的不仅是国家的现行制度规定,更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诚信、友善这些作为维系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基石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当黑恶势力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公然和不断违犯法律,而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时,其恶行与所遵循的反社会信条就会像瘟疫一样在社会中不断扩散和蔓延。正因如此,黑恶势力存在本身,就足以危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因此,要增强新时代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担当,全社会尤其是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必须坚持《通知》所提出的指导思想,立于新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黑恶势力的真正本质,才能保证在行动上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涉黑涉恶案件。也只有如此,才能贯彻落实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职责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 
  可以说,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过程中,认真领会《通知》的总体要求,立于履行重大政治责任的高度,坚决和卓有成效地与黑恶势力作斗争,是检验是否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试金石。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