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公安 >

去年82家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受督察 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更紧措施(2)

2018-01-10 22:08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国务院法制办在督察中发现,各地方各部门对行政应诉工作更加重视。31个省级政府、21个国务院部门发文对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出细化要求,举办应诉业务培训班、研讨班,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明显增强,典型案例日益增多,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中国证监会首开中央部委负责人出庭应诉之先河,一石激起千层浪。长期以来在资本市场叱咤风云的证监会,在法治领域也扮演了一把“急先锋”的角色。2017年12月与一家上市公司的对簿公堂中,站在被告席上的是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欣泰电气诉证监会这一案,也因此为中国的法治政府建设书写了惊艳的一笔。

  再往前数,还有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在因征地拆迁引发的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这是全国第一个副省长出庭应诉“民告官”的案例。站在原告席的农民丁加强的一句“副省长出庭肯定会维护农民的利益”,以及陈鸣明就此事对媒体说的“法治政府建设我们会努力”,足见其价值。

  有表现好的,也有存在问题的。同样是在2017年岁末,一则名为“普通农民遭征地 国务院裁决广西自治区政府违法”的消息,刷爆法律人朋友圈。

  同样是在省级政府与普通农民之间,因强拆被农民告上法院的南宁市武鸣区政府,把广西自治区政府的征地批复作为证据出示,当庭承认程序违法,但称被拆迁户不应无限度行使权利,否则不利于本区经济发展。农民陆某就这份证据,申请国务院裁决。国务院最终裁决确认,广西自治区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违法。

  国务院裁决确认省级政府违法实属罕见,但它就是实实在在地发生在2017年。国务院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严格要求与及时纠错,在此案例中可见一斑。过去的一年,申请国务院裁决的5638件行政复议案件顺利办结,有效化解了行政纠纷,维护了社会安定团结。

  尽可能避免违法行为发生在政府及其部门身上,离不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据了解,各级政府日益重视法制审核把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逐步建立,积极效应普遍显现。

  31个省级政府通过规章或文件明确规定,重大决策事项都要经政府法制机构书面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做法日渐成为常态,决策合法性、科学性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些积极探索提高决策质量的创新做法在督察中脱颖而出。有的地方开展行政决策案例评审活动,通过评审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将评审结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托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建立健全决策参与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微信实时听证制度,方便公众参与政府决策。

  法律顾问制度也是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保障。目前来看,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

  据了解,全国31个省级政府、40个国务院部门依托法制机构建立了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制度;在23个省级行政区,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普遍建立,部分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并制定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完善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