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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2家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受督察 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更紧措施

2018-01-10 22:08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据法制日报报道 2017年,于中国的法治政府建设而言,是特别的一年。这一年,中央部委与地方政府究竟在这方面表现如何,一场统一的规模宏大的“考试”正徐徐铺开,各省级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门共82家单位被要求交上他们的答卷。

  而除了这份答卷,一些地方还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的实地督察。显然,这不是一个能轻易蒙混过关的“考试”,除了以最大化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来迎接它,别无他法。

  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更紧、措施更实、步伐更快,阶段性成效已经显现。”国务院法制办党组书记袁曙宏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指挥棒”“风向标”

  这一让中央部委与地方政府晒成绩也查问题的大考,源自2015年底的一份重磅文件。

  2015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是党和政府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新时代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纲要》在明确各项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的同时,也作了监督性督促性的制度安排。一句“国务院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让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指挥棒”“风向标”。

  袁曙宏坦言,国务院法制办将之作为2017年工作的重大任务,坚决承担起这份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在2016年督察工作的基础上,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把《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2017年的重点督察项目,实行书面督察和现场调研督察相结合,要求各省级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门共82家单位提供《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情况。

  在书面督察的同时,国务院法制办领导还带队分赴宁夏、内蒙古、山东、云南等地开展实地调研督察。

  《纲要》之外,经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法制办还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等重要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2017年督察的重点内容。

  认识到重要性,真正将其重视起来,无论何时都是做好工作的第一步。评判法治政府建设是否被提升至重要位置,一个重要的观察视角就是有无具体的工作机制与制度落实。

  国务院法制办在督察中发现,26个省级政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沟通协调机制日益健全。各地方各部门制定年度工作安排,细化目标、建立台账,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部门党组会、政府常务会或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国务院法制办还督促各省级政府及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说明进展、摆出问题、展示成效,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评议。截至目前,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已经全部公布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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