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两个司法解释 规范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及报核(3)
此外,为了有效防止“驻庭陪审员”等的出现,草案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与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并向社会公告。 草案还明确,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人民陪审员或法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周强表示,这一规定赋予了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对等的审判权力,同时又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证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责任编辑:韩佳欣)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零容忍!天津一盘踞繁华商圈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 07-08
- 外汇局:严打以创新为名的各类外汇违法犯罪行为 02-05
- 第50名"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被公诉 当庭认罪 12-10
- 高速公路收费能降吗?交通部:不具备降费空间 08-01
- 彝良:合伙人散伙就上法庭 皆因不结算惹的祸 11-07
- 情侣开车途中吵架,女友开门跳车身亡!法院这样判 10-27
- 俞正声参加新疆代表团讨论时强调 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 夺取新时代 10-19
- “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等11个网站被查处 09-10
- 和布克赛尔县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05-17
- 陶凯元会见欧盟普通法院院长积家 03-17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