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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3)

2017-12-29 12:3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二、典型意义 
  此案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是通过山东省武城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监督平台发现的。该平台系武城县检察院为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质效,整合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资源,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创建的。信息平台集信息收集、分流、处理、监督等功能于一体,自2015年运行以来,已收到反映问题1370条,交由行政执法部门处理1356条,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7件,支持起诉3件,诉讼违法调查3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移送查处职务犯罪7件15人,救助未成年人320余人。本案即是通过该平台强大的信息收集功能发现案件线索,检察机关监督撤销虚假诉讼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事)例六 
  刑民手段并用 
  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基本案情 
  2016年,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在审查被告人于某奸淫幼女案时,发现被害人小芳(时年8岁)系于某母亲刘某的养女。经进一步审查发现,刘某与其同居男友张某长期殴打、辱骂小芳,也正是由于刘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才致使小芳遭到于某的长期多次性侵害。丰台区检察院在以涉嫌强奸罪对于某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同时,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民政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刘某监护人资格。法院受理民政部门的申请后,丰台区检察院还依法出庭支持申请。2017年10月25日,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刘某监护人资格,指定民政部门担任小芳的监护人。目前,小芳已在民政部门监护下开始新的生活。 
  二、典型意义 
  本案中,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综合运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职能,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做到了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典型案(事)例七 
  开展未成年人行政检察 
  监督职能部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一、基本案情 
  2017年5月,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熊某某寻衅滋事案时,发现熊某某吸毒后在网吧玩网络游戏致幻,连续打砸2间网吧的电脑。针对个案反映出的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纳溪区检察院全面梳理2016年至今办理的涉及网吧的未成年人案件,针对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管理疏漏、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于2017年7月11日向该区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加强专项督查、构建常态监管机制,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全面加强网络营业场所管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收到检察建议后,纳溪区文旅局连续召开三次工作会议,部署为期2个月的“禁止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文明上网”等专项监督活动;公布“12318”举报电话、聘请文化执法社会监督员等,推动建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多个网吧依法给予警告和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扭转了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的突出问题。 
  二、典型意义 
  纳溪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行政检察业务,从个案入手全面总结分析涉及未成年人领域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收集整理行政机关不作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履职,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 
  ■典型案(事)例八 
  从“从业禁止”到“入职审查” 
  全面构建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堤坝 
  一、基本案情 
  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强制猥亵15岁女学生一案,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向法院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后该院立足此案,结合实践中发生的其他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经深入研究认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犯率高、熟人作案占比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对于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点长、面多,保障从业禁止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发挥应有作用,还需要实现对相关行业实施强制入职审查的制度化、常态化。该院通过认真调研,充分沟通,于2017年7月会同区综治办、教育局等八部门会签《关于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试行)》,共同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要求对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实施严格入职审查。目前,信息库已录入该区近五年来涉性侵未成年人被行政处罚、刑事判决人员的信息,已对相关行业的7000余名在职人员进行人员筛查、对30余名新招录人员开展入职审查工作,有效避免了有性侵未成年人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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