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法院 >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一年 取得了怎样的成效?(3)

2017-12-25 17:56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当检察官给出一个量刑幅度的时候,嫌疑人对于自己最终能够判到多少刑期,心里是缺乏一个明确的预期的,对于这项制度还是存有疑问的。”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轻罪案件检察部主任张磊说,检察官如果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量刑建议,那么他可能相应地更认同更愿意主动来适用这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要转化为对审判有预决效力的实体性权力,是试点工作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

  试点一年来,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2.1%。其中,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案件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中,建议幅度量刑占70.6%,确定刑期占29.4%。

  有专家认为,试点后续阶段的努力方向,应该是把两个数据颠倒过来,提高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数量。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试点检察院都在研发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有的地方还实现了类案推送和量刑偏离度分析,为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提供科技支撑。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信息化办案力度,全力打造认罪认罚案件快速办理的信息化通道。(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