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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威力大:两年内完成对31省份全覆盖(2)

2017-11-07 21:32来源:中国经济周刊浏览:手机版

  《督察方案》要求督察工作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环保督察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味着地方党委与政府一道接受监督,督察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按照要求,督察组进驻时间约为一个月。在督察期间,各督察组将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份环保方面来信和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督察行动开始前要召开动员会,结束后举行反馈会。各省区市整改方案要在30天内上报国务院,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并且同步对外界公开。

  一般来说,督察进驻分三个阶段:省级层面督察、下沉地市督察、梳理分析归档,三个阶段各有侧重,依次推进。

  第一阶段是省级层面督察,督察组明确分工,一部分人对包括省委书记、省长在内的多位省级领导,以及经信、发改、住建等与环保密切相关的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个别谈话;其他人则调阅材料、走访问询、开会研究、聚焦问题。

  第二阶段为下沉督察,目的是针对省级层面掌握苗头的问题做深做实,核实取证。一般不再发现新问题。某些特定问题还需要专项补充督察。

  第三阶段是梳理汇总写报告阶段,将省级层面督察、下沉督察以及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综合,写成督察报告。报告上的每一个问题线索,都有问询笔录等数十份材料支撑。

  以环保督察最早进入的省份河北为例,河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高建民表示,河北省在全国第一家建立了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由省委省政府成立督察组,2016年6月开始到2017年6月,河北省对其13个市进行督察,实现了全省域的环保督察全覆盖。同时河北公安厅也是比较早地建立了环境警察队伍,专门利剑斩污,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目前来看,应该说实现了最初的改革目标,并且从实际运行来看,在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环境监管方面,发挥了最大效应。”高建民说。

  中央环保督察成效显著:受理13.5万件案件,办结率超过98%

  中央环保督察的力度究竟有多大?2016年到2017年的两年间,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在完成对全国31个省份覆盖的同时,问责人数超过1.7万。

  以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为例,2017年9月5日,环保部透露,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下沉阶段结束,各地进一步加强边督边改工作。截至9月4日,第四批环保督察立案侦查226件,拘留285人;约谈2914人,问责4129人。

  据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透露,截至9月4日,8个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44134件,受理有效举报32277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方交办转办29189件;各被督察地方完成查处18565件,其中立案处罚5625家,处罚金额28087.83万元。

  如何评价环保督察的效果?会不会出现督察组一走污染就重新回来,或者很多企业存在着“你来我停、你走我继续生产”的问题?在督察机制上怎么形成一个长期、有效的震慑?未来会有什么样的具体部署?

  针对这些问题,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表示,中央环保督察是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推动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历时两年的中央环保督察应该说效果是非常好的,有人总结了一下,叫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

  具体来说,李干杰表示,环保督察首先大幅提升了各方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的意识,以往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其次是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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