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法院 >

中央环保督察威力大:两年内完成对31省份全覆盖

2017-11-07 21:32来源:中国经济周刊浏览:手机版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做出的一系列重要论断,足以看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污染防治”也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并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

  正如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所言,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又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取得显著的成效,从一组数据中可见一斑:过去五年,我国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从2012年的21.38%上升至2016年的22.3%;2016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平均浓度与2013年相比都下降了30%以上;“水十条”实施以来,地表水Ⅰ~Ⅲ类断面比例从6%提升至67.8%,劣Ⅴ类断面比例从9.7%下降至8.6%……

  李干杰用五个“前所未有”形容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取得的成就:思想认识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制度出台频度之密前所未有、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

  在众多环境数据持续向好的背后,过去五年,一项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举措——中央环保督察无疑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从2016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在河北省开展试点以来,2016年到2017年的两年间,中央环保督察已完成对全国31省份的全覆盖,问责人数超过1.7万。对于中央环保督察的效果,李干杰用“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加以概括。

  中央环保督察何以显现如此威力?被督察的地区在督察组离开后的整改情况如何?是否存在“督察组走了,污染又回来了”的情况?地方政府与企业如何在环保与发展之间取得双赢?《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带你到各地看一看。

  中央环保督察缘何威力巨大?

  从环保监察到环保督察,从“督企”到“督政”

  中央环保督察2016年1月在河北开展试点,至2017年8月,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已完成进驻四川、吉林等8省份。至此,从2016年到2017年两年的时间,中央环保督察完成了对全国所有省份的覆盖。

  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下称《督察方案》),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重点督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

  外界认为,这次会议为环保督察制度奠定了制度依据,设计了基本框架。

  其实,环保监察本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但开启中央环保督察,却令许多省份倍感压力。传统的环保监察,即使是跨区域监察,对象也只是企业,虽然能够查到污染问题,但把大量的精力花在点源监管,解决的是局部问题,而且经常是“监察一走污染又来”。

  “一个问题,举报多次,虽然是不同层级处理,但最终都会转回地方,而地方的‘土政策’、领导的武断决策、人情关系都会直接影响到问题的解决,所以一个问题过了几年,还是问题。”一位环保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中央环保督察,从环保部门牵头到中央主导,从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被看作是我国环境监管模式的重大变革。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