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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约30万器官移植需求 专家建议脑死亡立法(2)

2017-11-05 13:4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与此同时,必须清楚地看到,数字背后是中国年均约30万脏器衰竭患者有器官移植需求。有数据表明,2015年,中国成功完成肝脏移植2000多例、肾移植5367例,但2015年肝脏移植需求者新增4000多人,肾脏移植需求者新增了1万多人,供需差距进一步扩大,仅肝脏移植就有500多人同时在同一家医院等待,肾脏移植有2000多人在同一家医院等待。 
  “目前,我国器官捐献率不到百万分之三,而一些国家已经达到百万分之四十。”陈静瑜认为,就移植手术本身而言,我国的移植技术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问题在于器官供体稀缺。 
  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民众对器官捐献的不了解、捐献程序的复杂,都是重要的干扰因素。《中国器官捐献公众意愿调查》显示,83%的参与调查者愿意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但其中56%的人不愿登记的原因是“不知道在哪儿登记或手续太繁琐”。最初,做器官捐赠登记的体系是红十字会,手续非常繁琐,光填表就要填上足足三页。2014年,施与受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平台先后上线,但登记手续依然复杂。 
  2016年底,拥有4亿多用户的支付宝开通“器官捐赠”志愿登记,用户只需要十秒就能完成器官捐献登记,而且也可以随时撤回。短短几天之后,就有10万人参与了志愿登记。黄洁夫本想当第一个登记的人,结果却因为支付宝用户太踊跃而没能如愿。 
  除此之外,在传统思想方面,典型的就是孔夫子的思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让不少国人认为死后应留有全尸,黄洁夫则做出了另一番解释,“我们还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孔夫子指的是弃之不孝,而不是说救人不孝。孔夫子如果生活在今天,他可能会是第一个报名做器官移植的志愿者。” 
  “器官捐献组织做好宣传教育、简化程序等工作之外,最重要的还是公民意识改变,这是器官捐献工作的突破口。”无锡市人民医院器官捐献与移植办公室副主任胡春晓认为,尽管这两年他感觉到器官捐献者的比例在不断升高,但总体而言,公民意识仍然不够,拒绝率仍然很高,几年的工作实践告诉他,器官捐献的成功率与捐献者的职业、性别、受教育程度、经济条件、家庭状况并没有多大关系,起重要作用的是出发点,捐献的人和他们的家属具备大爱精神的同时,主导他们思想的通常都是:感觉亲人还“活着”,生命还在延续。 
  一个绕不开的法律问题 
  面对人体器官捐献的短缺,无论是黄洁夫、陈静瑜,还是很多一线的医务工作者,都格外关心同一件事情:为脑死亡立法。 
  我国传统以“心死亡”为判定标准。依据医学标准,即使医生宣布脑死亡者去世,如果家属不认为脑死亡者已故,医院也不能停止治疗措施。结果,脑死亡后毫无意义的抢救和其他一切安慰性、仪式性的医疗活动给病人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财力负担。与此同时,等待捐献的器官也在逐渐受到感染,尤其是像肺脏这样与空气接触的开放型器官更为明显,这也是近年来陈静瑜团队多次无法成功获取捐献者肺脏的重要原因。 
  陈静瑜认为,采用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有利于提高器官移植的数量和质量。因为脑死亡者仍有残余心跳,各脏器血液供应得以维持,所以在及时施行人工呼吸和给氧条件下,各脏器组织不会像心死者那样发生缺血、缺氧。作为供体,这些脏器组织有较强的活力,为移植成功提供了先决条件。可以预期,在脑死亡立法以后,更多需要器官移植的垂危病人能获得重生机会。 
  黄洁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脑死亡不同于植物人,更不同于安乐死,他是人体100%的死亡,只是用呼吸机可以继续维持很久,但事实上,生命从脑死亡那一刻起已经没有了奇迹复活的可能,反而心跳呼吸停止死亡的患者,曾有复活的先例。脑死亡患者只是在呼吸机的帮助下,维持着看似活着的状态,这是对医疗资源的巨大浪费,同时,也是对死者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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