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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告知书”背后的信访改革

2017-09-11 11:03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由于养猪场长期臭气熏天,还有村民常见到死猪随地扔,部分人得了慢性鼻炎”。3月7日,武汉的李先生在网上投诉,一个养着400多头猪的养猪场,多年来一直困扰附近村民,影响正常生活。10天后,李先生收到来自武汉市新洲区环保局的《行政程序告知书》,告诉他投诉的事情正在由新洲区环境监察大队办理。这份告知书的背后,是从2014年就开始的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改革

  信访不能是个什么都往里装的筐

  9月7日,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在“全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现场会”上表示,“群众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提出的投诉请求,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分类处理”。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始自2014年,目前37个中央部委出台了分类处理清单,27个省份出台了分类处理工作规程。山东、河北、浙江等地还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纳入地方性法规。

  此次在武汉召开的“全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现场会”,有42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信访部门负责人共计140余人参加。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解决了“信访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困境,理清了依法履职、适用行政程序和适用信访程序的关系。

  舒晓琴强调,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诉求,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对已经或应当通过行政程序解决的诉求,不能纳入普通信访程序处理。对既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也可以通过行政程序解决的诉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先登记、甄别,再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需要强调的是,群众向行政机关提出的诉求,只要是属于法定职责范围的,行政机关都要依法处理,决不能因为可以走司法程序就一推了之”。

  舒晓琴要求,将分类处理的法律依据、流程图、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各种渠道公开,让群众知道自己的投诉请求该找谁办、按什么途径办、具体怎么办。

  变化

  从意见书升级为行政告知书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武汉是湖北省信访工作大市,2015年2月,在此项改革刚起步时,武汉市迅速组织38家市直单位,开展探索实践。

  李先生投诉之后,上述区环保局监察人员便对他投诉的养殖户进行了检查,发现了养殖户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产生的畜禽粪水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贮存、输送,进入旁边水塘。

  今年3月13日,李先生收到的《行政程序告知书》中,写明了办理机构、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提供的资料,将如何办理和办理期限。经依法调查核实,武汉市新洲区环保局对养殖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今年6月8日,事情解决后,李先生又收到了一份《行政程序处理决定书》,告诉他对这个事情的处理决定,即养殖户已经消除了环境污染,案子已经结案。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处理决定书写明,“如对上述意见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或者新洲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新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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