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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立法机关37年推动法律职业考试3轮转型升级(3)

2017-09-04 20:19来源:王丽丽浏览:手机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旭认为,行政处罚、复议等岗位本质上都是在根据法律授权进行适用法律的活动,与法律职业属性的相关性更强一些,将这些岗位的工作者纳入改革,有利于提高这些职业的法治化程度,有利于改善行政执法质量,维护公民、法人等的合法权利。

  专家认为,正在进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这一轮改革,有利于建立起统一的法律职业入门“门槛”,促进法律职业的实质统一,体现出专业岗位必须具备专业知识的思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郎胜在分组审议现场发言时表示,这次设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脱胎于原来统一的司法资格考试,是在此基础上的再扩展。他提醒,将来统一组织考试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握比较严格的标准,不能轻易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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