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行业法制 > 三农 >

一个区域公用品牌的“蝶变“之道(3)

2017-08-11 13:42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平谷大桃”区域公用品牌将大桃证明商标、三品一标认证纳入到公共标识体系,统一宣传、保护,为企业品牌和商标提供政府背书。同时,通过《平谷大桃品牌授权使用证书》明确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须重新办理申请,期满后不申请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继续使用平谷大桃品牌。目前,“平谷大桃”区域公用品牌已进入推广使用阶段,已有7个乡镇的14家合作社满足申请条件被授权使用“平谷大桃”区域公用品牌。

 

  为强化对区域公用品牌的统一管理,平谷区还成立了平谷大桃品牌管理办公室,建立了平谷大桃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和使用条件,规范了平谷大桃品牌包装标识,建立了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李小丰对记者表示,下一步,平谷大桃品牌管理办公室将在扩大品牌申报使用的基础上,强化对授权单位基地生产和品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管控和品牌使用问题,并且不能及时改正,品牌办将停止其使用授权,两年内不得申请;情节严重的,移交工商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