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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促成长共治谋发展

2017-07-30 23:04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汽车消费纠纷逐年上升。全国工商系统消保机构、消协组织如何帮助消费者解决汽车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汽车生产厂家、经销商如何规范经营?这些问题是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3月7日,2016年度汽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评析座谈会在北京举办,30余家汽车厂商、二手车交易主体和汽车维修企业的代表参会,共同探讨如何加强汽车消费维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6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较快增长,产销总量创历史新高。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11.9万辆和2802.8万辆,比上年分别增长14.5%和13.7%。

  汽车销量不断增长的同时,2016年汽车消费问题频发,投诉居高不下。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2016年汽车及零部件品类的投诉量为35802件,排在具体商品投诉的第二位。

  “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主要包括发动机异响、变速箱卡滞、水箱泄漏等。”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德志说,“汽车销售后出现问题,有的经销商不是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找各种理由搪塞推诿。另外,一些汽车经销商存在销售欺诈行为,把二手车当作新车卖。”

  近年来,我国推出不少汽车产业刺激政策,汽车厂商纷纷扩大生产能力,一味追求产销量提升,为汽车质量安全埋下不少隐患。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许海东在会上表示:“汽车质量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和忽视。在利润的诱惑面前,部分汽车厂家在汽车质量上打折扣,采取降低汽车配置和以次充好等多种方法来压缩成本,在产品质量控制上并不严格,导致部分新车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更有部分不良经销商将旧车维修后当新车卖给消费者,让消费者落入陷阱,严重威胁到车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他接着说:“汽车作为目前最普遍的出行工具,如果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处理不当,不但给消费者带来财产和人身安全等方面的灾难,同时也给这些企业带来经济和名誉上的巨大损失。在中国汽车业迅猛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下,对于汽车厂商而言,要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增强责任感,给消费者提供质量可靠的优质产品,这样才能打造出知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才是企业持续长久发展下去的保障。”

  其实,除了产品质量问题,提升服务质量也非常重要。在会上,本报梳理了汽车销售过程中存在的10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如旧车当新车卖、召回服务不完善、汽车合格证被无端抵押导致无法正常上牌等,并宣布在本报“3·15”特刊公布2016年汽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强化信用约束机制营造诚信环境

  记者调查发现,有些汽车销售商夸大企业规模、经销情况等,对车辆的性能、技术、配置进行虚假宣传;有些汽车经销商或维修商采取格式合同的形式,以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层出不穷的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失信行为,破坏了汽车行业竞争秩序,导致市场出现“坏车挤垮好车”的不正常现象,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其消费欲望、消费预期和消费热情,也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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