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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跃明:检察机关如何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2017-07-23 13:3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下称问责条例)的制定,是管党治党的形势所需,是民族复兴的使命所需,为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法规利器,解决了问责的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这个难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对于引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推动基层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责条例》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更好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提供了制度利器,明确了问谁的责、谁来问责、问什么责、怎么问责等问题 。归纳提炼失职失责清单,为开展问责提供明确的依据;建立了终身问责、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制度,让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受到警示,增强担当精神,倒逼责任履行,标志着党内问责走向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近年来,桃江县检察院以《问责条例》为导向,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清廉氛围。

 

  一、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必须从严落实主体责任,真正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这一重要论述为检察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在协调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队伍的灵魂工程,也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第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干部都要首先清醒认识到自己肩负这样一个重要的政治责任,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关乎整个检察机关仍至党的形象。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委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主要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肩负的主体责任是全面的、直接的、首要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领导责任。这一主体责任如何在基层检察院来加以落实,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十分重要。

 

  从我院党员成分来看,我院现有党员60人,占干警比例的90%以上。党的建设是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龙头和关键,机关党建工作加强了,机关干部队伍才有凝聚力、战斗力。这些年来,我院强调以党建带队建,机关党组、党总支部和4个支部对党建工作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进步, 2012年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2014至2016年连续三年被中共桃江县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多次获市、省先进,2012年被通过复验再次获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2016年公诉科被评为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我院党组和“一把手”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真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抓党建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把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全面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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