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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电信网络诈骗可适用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3)

2017-07-22 14:03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十五)明确了请求境外限制措施和没收裁定协助执行机关、程序以及请求函内容

  关于请求境外限制措施协助执行规程,《规定》明确规定,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产在境外的,负责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应当制作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文书以及协助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的请求函,层报公安、检察院等各系统最高上级机关,由该最高上级机关依照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多边公约,或者按照对等互惠原则,向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产所在地国家的主管机关请求协助执行。

  (十六)明确了单位犯罪后被撤销、注销情形的处理

  单位实施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犯罪后被撤销、注销,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逃匿、死亡,导致案件无法适用刑事诉讼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依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情形处理。

  延伸阅读:

  1、全国法院共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案件38件

  ·去年1至11月,就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908人,追回赃款23亿余元。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时首次规定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席情况下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

  ·截至2016年底,全国法院共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案件38件。

  2、近年来检察机关境外追逃追赃成果

  · 2014年9月份,最高检部署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经劝返、遣返、引渡、缉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58人,涉案金额17.3亿元人民币。

  其中2016年1-11月,共从18个国家和地区引渡、遣返职务犯罪嫌疑人41人,追回涉案金额人民币5.16亿元。(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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