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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基层法院的自我修养 ——浙江平阳顺应司法改革打造现代法院

2017-07-19 09:23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这是一个在不断变革进步的时代。

 

  作为一个60后,杨学东一直在努力跟上这个变化潮流。

 

  从窗口立案到网上立案,从人工录入到语音识别……从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庭长、政治处主任到副院长,杨学东见证了平阳法院变迁的过程。

 

  “不是我不明白,而是这世界变化太快。”杨学东自嘲地说道。

 

  裹挟着这股变化趋势,平阳法院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打造现代基层法院的步伐已然前行。

 

  “大部门制”不止是“大”

 

  变革的时代,法院的管理也需要变化。

 

  “员额制改革后,越来越多的人员将集中向办案一线。此时,法院的管理尤其是综合部门的管理必须做出改变。”平阳法院院长谢作幸说。

 

  为提升工作效能,探索扁平化管理模式,平阳法院于今年启动“大部门制”机构改革,院机关内设部门数量从原来的20个精简为9个。

 

  谢作幸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部门至少需要一名负责人,有些还需要一名内勤,“员额制改革后,大量人员都到了办案一线,再维持原有架构也是一种人员上的浪费。”

 

  “我们将职能交叉、业务相近的6个非审判业务部门同类合并为党务处、政务处和审务处3个机构。同时,打破原有庭室结构。将审判业务庭合并为简案组、繁案组和综合审判组。”该院政治处主任、党务处处长吴道广介绍道,“其中,简案组负责简单民商事案件,繁案组负责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而综合审判组负责刑事和行政及再审类型案件。”

 

  “大部门制”改革不是简单的加减法,它改变了“九龙治水”的问题。

 

  该院办公室主任、政务处处长方忠哨就认为,“大部门制”改革压缩了原来的管理层级,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

 

  “这些在综合部门体现得尤为明显。像党务处就整合了政治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4个部门。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为例,这项活动牵涉政治处、监察室、机关党委3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想法,最后就可能出现各自为战的局面,工作都做了,效率却没有提高。”吴道广说,“现在大家属于一个部门,由一个负责人调配工作,职责更加明晰,效率也大大提高。”

 

  不过,吴道广也坦承,目前的“大部门制”只是人员和内部管理运行的整合,原有的机构和部门负责人职务依然保留。

 

  法院里的“ETC”

 

  除在综合部门带来显著变化,“大部门制”改革也让审判业务开启了“ETC”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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