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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5)

2017-07-18 13:00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2. 短期项目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二、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1. 长期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

 

  (2)在国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称的专家学者。

 

  (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1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

 

  (4)应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 短期项目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重点实验室作为人才引进平台,非特指国家重点实验室。

 

  三、创业人才平台

 

  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并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2. 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 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4. 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一般不少于30%,如企业注册资本巨大,持股比例可适当下调)。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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