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3)
(二)申报人应按照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创业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
(三)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申报材料2份,电子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特别是所有附件材料须对应提供电子扫描件(含有关印章或签字等相关内容),电子版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须分别形成一个电子文件(如XX申报书、XX附件材料),并存储为word与pdf两种格式,用光盘报送。因提交电子版材料缺失(或与纸质材料不一致)导致无法评审或评审信息不充分情况由申报人负责。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文本在“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二)联系方式。
1.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10-68513389,68598401
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81857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邮编:100045
2.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10-68104494,68104337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联系电话:010-58881541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九号楼科
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邮编:100044
3.创业人才平台
科技部火炬中心
联系电话:010-88656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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