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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

2017-07-18 13:00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7〕24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创业人才平台、青年项目平台的申报推荐和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渠道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创业人才、青年项目申报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1日。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

 

  2.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一)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申报人选条件

 

  (1)长期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他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见附件)。

 

  (2)短期项目

 

  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他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见附件)。

 

  (二)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申报人选条件

 

  (1)长期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他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见附件)。

 

  (2)短期项目

 

  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他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见附件)。

 

  重点实验室作为人才引进平台,非特指国家重点实验室。

 

  (三)创业人才平台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其他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见附件)。

 

  (四)青年项目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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