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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最高法员额法官是怎样选任的

2017-07-12 15:23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7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率领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庄严宣誓,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机关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也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已经全面落实。

 

  我国最高审判机关的员额法官是如何选任的?当选员额法官后有哪些权利和责任?如何管理员额法官?记者进行了采访。

 

  首批法官员额比例控制在30%以内

 

  作为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既担任着公正审理各类案件、维护公平正义的崇高使命,也担负着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力、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

 

  今年5月,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以开展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拉开了综合改革的大幕。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表示,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开展首批入额法官工作,是中国司法史上的一件大事,将对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入额工作方案》,把入额标准贯穿于遴选过程的始终,坚持差额择优、量能选人,确保真正把优秀业务骨干遴选到一线办案岗位上来。

 

  ——科学测算员额比例,统筹设置员额岗位。《方案》规定,按照中央关于法官员额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内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员额比例控制在30%以内,数量不超过400名。考虑到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招录年轻人较多的实际,预留约9%的员额比例,让未入额法官、符合法官职务任职资格的同志看到下一步入额的希望,稳定审判队伍的后续力量,也为今后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以及从法学专家、律师中公开选拔法官预留出空间。

 

  ——突出办案能力,强调工作实绩。《方案》具体规定5项入额资格条件和不得入额的8种情形,入额人选须具有审判员以上职务,或者任助理审判员且具有八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另外,明确原办案骨干调入非办案部门五年以上的,需回到办案岗位参与办案满一年方可入额。

 

  ——坚持从严把关,确保遴选不走过场。对廉政审查不过关、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实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近三年工作绩效偏低的不予入额。

 

  ——向巡回法庭倾斜,向业务骨干倾斜。考虑到巡回法庭的主审法官均已参照入额法官的相关标准和程序开展过选拔工作,属于从法官中选拔出来的法官,所以,对于现任或者曾担任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的,按程序资格审查后直接提交遴选委员会审议。其他申请入额的审判员,绝大部分是审判一线的业务骨干,办案能力较强,不再进行笔试,采取考核方式择优入额。高素质的年轻业务骨干通过择优遴选进入员额,367名员额法官中,助理审判员98人,占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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