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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3)

2017-07-05 14:39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浏览:手机版

 

  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制定《“十三五”行动计划》督导与评估方案,建立长效的督导与评估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于督导中发现的松懈麻痹、敷衍了事、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地要于2017年8月底前将本地贯彻落实《“十三五”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报我委疾控局。(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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