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服务核心推动“五化”建设实现均等普惠目标江苏加快构建公共(3)
江苏省副省长陈震宁认为,江苏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实现了体系建设、网络建设、服务方式、供给能力等“四个突破”,将无形的法律服务转化为具体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着力推动了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合署办公、靠前服务,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得到明显增强。
倒逼主业转向服务型实战型
在6月2日举行的江苏全省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司法厅明确了“一条主干”“四张网”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路径,其中“一条主干”主要是指建立健全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形成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干道”;“四张网”是指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3531”调解网络、法治宣传教育“323”社会联动普法网络、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城乡“半小时服务圈”服务网络、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修复圈+过渡性安置基地”帮扶网络。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在部署中强调,要立足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紧扣率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目标,建成具有江苏特色“全覆盖、多层级、标准化、高效能”的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体系化、标准化、实战化、多元化、长效化等“五化”建设进程。
江苏省司法厅在部署中尤其强调“质量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并下发4大类24个服务项目的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清单,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等,变“被动接案”为“主动上门”,真正倒逼司法行政各项主业向服务型、实战型转变。
柳玉祥介绍,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两聚一高”奋斗目标,省委书记李强多次强调“高水平小康社会需要高水平司法”“要通过改革创新加强法律供给”“富民还应包括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权益的保障和平安和谐的环境”。江苏明确了在今后将进一步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推动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合理布局,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主要职能由“行政管理”向“提供服务”转变,通过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法律服务更加惠及民生,更好服务于法治中国建设。(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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