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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服务核心推动“五化”建设实现均等普惠目标江苏加快构建公共

2017-07-03 14:27来源:司法部政府网浏览:手机版

  “自从社区建立了‘法惠民生’‘法润企业’两个微信群,居民遇到各种纠纷都能直接在群里找到律师咨询解答了,辖区几家没有固定法律顾问的小微企业,还能直接就经营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求教律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惠南社区副主任朱敏强说起如今法律服务能真正延伸到社区,感触良多,“没想到仅仅建群两个多月,就接受法律咨询200多次,面对面法律服务23次,微信群还推送各类法律知识186条,满足了很多居民的实际需求,这一能让律师下沉到微信群的对接举措,确实好用管用。”

 

  为切实解决群众旺盛的法律服务需求与法律服务有效供给相互衔接问题,惠山区司法局还于今年4月启动了“桃娃春播·百名律师百千万”公共法律服务3年行动,类似惠南社区建立的两个法治微信群如今已经覆盖全区110个村(社区),通过建立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所所对接”机制,还整合了全区所有法律服务资源,解决了不少群众忧心的找律师难、请律师贵等现实问题,有效推进了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向基层村(社区)、企业实体、百姓家庭延伸拓展。

 

  无锡市惠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的新变化,仅仅是2011年11月江苏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就明确提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5年多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和江苏省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原则,大力培育公共法律服务组织,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来,江苏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部和省委要求,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一个生动实践。

 

  立足江苏特色强化顶层设计

 

  作为江苏率先提出,在全国各地深入实践,并上升为中央重要决策的一项重要法治工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伴随着法治建设持续深入,经历了一个渐进发展和持续推进的过程。

 

  “法律服务如何助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江苏的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2008年。”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介绍,为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省厅持续4年开展“双千百日”“双促双助”“四万”工程等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动法律服务在农村和城镇社区实现全覆盖为目标,在党委、政府主导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价值取向逐步得到普遍认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司法行政主业中的地位作用日益凸显,相关实践也实现了从“点上突破”向“面上发展”的积极转变。

 

  2013年8月,江苏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统筹、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原则,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2014年9月,江苏省司法厅在南通召开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更加健全、供给有效扩大、机制更加完善、保障逐步加强、群众比较满意”的五项基本目标,并提出了平台、产品、力量和工作机制建设等四大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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