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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厅多名官员涉贪腐大案:虚设项目里应外合(3)

2017-06-20 13:38来源: 中国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雁过拔毛式的“监管”

 

  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成立于1991年,职责为受湖南省科技厅相关处室委托、承担高新技术领域相关计划和项目的评审、考核及监理等服务工作,配合相关处室做好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监理、验收等服务工作;负责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统计分析工作等。

 

  加挂“湖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后,该中心增加了:研究提出创新基金项目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负责省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综合管理,即项目申报、评审、监理、验收等工作。

 

  这一新增的权力让湖南省科技厅一些官员萌发贪欲。

 

  相关资料表明,2010年至2014年6月,聂荣喜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方面谋取利益,收受梁碧文等人给予的现金22.8万元。

 

  2010年下半年到2012年6月,湖南省合创生产力促进有限公司、长沙合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因为聂荣喜在项目评审和上报推荐中给予关照,先后送给聂荣喜3万元。

 

  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助理教授王某开办了一家公司。2011年王某找到聂荣喜,请其为公司申报的一个项目帮忙。之后,该项目获得国家创新基金2011年第二批立项,并获得无偿资助50万元。

 

  2012年年底,王某在长沙某洗浴中心请聂娱乐后,在洗浴中心前的停车坪送给聂荣喜3万元。

 

  除了创业的企业家纷纷送来好处费外,就连一些地市的科技部门申报项目,也要送酬劳。

 

  2012年5月16日,常德市科技局副局长陈某和常德市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龚某来到聂荣喜办公室,请其为常德市电子技术研究所的一个项目申请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提供帮助。

 

  聂荣喜答应帮忙,该项目2012年立项并获得国家无偿资助70万元。之后,聂荣喜拿到了1.3万元的“辛苦费”。

 

  记者检索相关资料发现,4年间,类似的受贿共发生了8次,行贿者有科技部门的干部、企业家、大学教授等。为何这些人都要向聂荣喜行贿呢?

 

  一个行贿者交代了其中的缘由:虽然创新基金项目的最终立项决定权在科技部,但是如果没有湖南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推荐是不可能立项的。何况,自2004年就任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主任的聂荣喜,与上级部门的关系熟稔,运作成功率很高。

 

  据悉,湖南省科技厅火炬创业中心如此上下其手的并非聂荣喜一人。何爱东,火炬创业中心原副总工程师、项目监理部部长(正科级),法院一审认定其在参与项目立项、负责项目验收等具体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8家企业或个人的贿赂87.4万元。

 

  分肥

 

  判决书显示,聂荣喜不仅借申报科技项目牟利,还能创造发财机会。与其合作的还有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中心副主任张新国(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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