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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安部:民警24小时内要与被司法拘留人谈话

2016-12-07 16:13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

民警24小时内要与被司法拘留人谈话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最高法、公安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法院和公安机关协作机制,全面推进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司法拘留是法院对妨害诉讼或执行的行为人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有利于维护司法秩序、促进解决执行难。《意见》要求,拘留所对于符合收拘条件的被司法拘留人,应及时收拘,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拘留所管教民警应在24小时内对被司法拘留人开展首次谈话教育。

  最大限度化解被司法拘留人所涉矛盾纠纷

  《意见》指出,法院与公安机关要最大限度化解被司法拘留人所涉矛盾纠纷,确保司法拘留措施和拘留所管理教育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符合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人员,在办理拘留手续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应当争取被司法拘留人认错悔过,积极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对化解矛盾过程实行全程留痕,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应当记入谈话笔录或留有音频、视频资料。

  此外,拘留所应当简化司法拘留手续,提高收拘效率,如发现已收拘人员患有严重疾病等不适宜拘留情形的,应当及时建议法院停止执行拘留,法院应当立即予以处理并回复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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