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去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涉107名厅处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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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南京1月9日电 (卢志坚 朱晓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9日通报2013年全省检查工作情况。在令人关注的反腐工作方面,去年,该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93件,涉及1646人,其中有厅处级干部要案107人,贪污贿赂案件大案率为99.4%,100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案件181件。
同时,该院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67件50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2件。江苏检查系统去年共立案侦查行贿犯罪289人,一批行贿人员受到法律惩处。 “2013年(贪污贿赂犯罪)立案数比前一年增加7%,大案要案比重比较大,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比较多,立案侦查涉及100多个厅处级干部。”江苏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徐志森说。 当日,江苏省检察院还公布了8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原任南京市审计局直属审计二局局长梅松海(正处级)受贿案;原任江苏中华曙猿地质遗迹管理保护处主任、溧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钱和金(副处级)受贿案;原任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大路国土资源所所长王和华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原任淮安市盱眙县委常委、副书记、盱眙县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安立波(副处级)受贿案;原任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陈汉林(副处级)受贿、贪污案;泗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永增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驻厂检疫员吴保林、张国先、杨志法,泗洪县商务局生猪办公负责人刘士宏玩忽职守案;南京港务局业务员徐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南京港汽车修理厂原承包人罗某贿赂案;无锡杰利公司与赵某某等459人商品房销售合同虚假诉讼案等。 其中,梅松海,原任南京市审计局直属审计二局局长。自2006年下半年至2012年8月,梅松海在担任南京市审计局直属审计二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李某某、安某某等7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6.5万元,为相关单位在工程审计招投标、选聘审计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协调审计关系等方面谋取利益。2013年6月8日,梅松海被判决犯有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5万元;赃款予以追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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