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通报多起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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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1月27日电(记者康锦谦)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6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4起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主要涉及污水直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 这些案例包括: 2020年9月,自贡信开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对自贡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生化池升级改造,改造期间未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导致大量生活污水长期溢流釜溪河。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启用应急处理设施,也未将污水送至其他污水处理厂处理。依据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0年11月15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东坡区修文镇进行巡查时,发现一隐匿厂房内有切割废油桶痕迹,现场存放大量废矿物油桶和废有机溶剂桶等疑似危险废物,并停放有一辆满载废矿物油桶的货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同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滴漏物质和厂区土壤进行采样,于11月16日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11月18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案件调查处理,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分局对涉案人员涉嫌污染环境案进行立案侦查,12月24日,涉案人员被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期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泸州市一机动车检测公司在电脑上安装外挂软件,远程控制工位机,修改检测车辆尾气等参数,使不达标受检车辆顺利通过环保检测。经查,该公司通过在电脑上安装外挂作弊软件,对废气分析仪测试浓度、烟度计浓度、过量空气系数、扭力系数等测试参数进行修改,以便受检车辆顺利通过机动车尾气检测,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目前,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61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有关情况移交市场监管部门。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某公司未按要求启动原址场地氰化物和酸碱污染问题治理。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两次责成企业加快推进土壤治理,直至2020年4月,该企业仅完成土壤污染区域打围,土壤污染修复工程仍未实质性启动。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4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企业已完成土壤修复方案编制,正在抓紧实施土壤修复工程。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介绍,自2020年12月起,四川每月组织对21个市(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暗查暗访暗拍工作。2020年12月共制作黄河、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各1部,披露66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问题清单已交属地政府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14个。(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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