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犯受贿罪被判刑13年
|
新华社沈阳10月28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正厅级)受贿一案近日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邢凯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此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700余万元,已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邢凯出生于1955年,案发前曾担任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沈阳市委副书记等职务,2018年3月退休。因涉嫌受贿犯罪,其于2019年11月6日被辽宁省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7月15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邢凯做出逮捕决定,8月1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8年1月,被告人邢凯在担任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与推进、工程款拨付、职务调整、升学就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2005年春节前至2019年9月,其收受他人所送现金、房产、车辆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70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邢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构成受贿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为此,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车辆、房产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北京联通基站占用一村民口粮田22年零赔偿引发热议10-30
- 南阳市00后村民冒充富二代骗取网红近百万元09-15
- 郑州市伏牛南路信阳炖菜赌博窝点屡禁不止是何因?09-15
- 固始建业府拖欠工程款后续:耍赖项目受到政府肯定09-08
- 法务红利与民生福祉07-18
- 固始县亚龙湾庄园楼顶铁塔居民“集体失眠”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 山东永牛建筑工程公司违法承揽日照钢铁拆除工程06-16
- 25名学者,被集中通报批评06-16
- 筑牢法治根基 锻造公安铁军06-15
资讯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