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隆庆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
正义网北京2月2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陕西省汉中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隆庆(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隆庆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隆庆,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王隆庆在担任勉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勉县县委书记,汉中市副市长,汉中市委常委、副市长,汉中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王隆庆在任汉中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期间将单位公款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海南:春节免税消费火热02-17
- 中国年里的年夜饭02-17
- 欢腾中国年丨一席年夜饭 共庆中国年02-17
- 新春走基层|北京隆福寺新春市集“火出圈”02-17
-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这些行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02-17
- 北京联通基站占用一村民口粮田22年零赔偿引发热议10-30
- 南阳市00后村民冒充富二代骗取网红近百万元09-15
- 法务红利与民生福祉07-18
- 固始县亚龙湾庄园楼顶铁塔居民“集体失眠”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资讯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