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村民摘杨梅坠亡案”再审改判:村委会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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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20日电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5月19日,广州市花都区某村一村民私自采摘村委会种植的杨梅跌落致死,家属起诉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今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再审宣判,撤销原审“村委会承担5%的赔偿责任”判决,驳回吴某近亲属要求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截图
据介绍,广州市花都区某村是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村委会在河道旁种植了杨梅树。2017年5月19日,该村村民吴某私自上树采摘杨梅,不慎跌落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近亲属以村委会未采取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未及时救助为由,将村委会诉至花都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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