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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郑永涛决定逮捕

2020-01-21 11:40来源:正义网浏览:2490次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1月2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郑永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郑永涛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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