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向生猪贩运户收保证金 "肉霸"恶势力集团6人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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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赣州12月19日电(通讯员宋艳婷)日前,由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欧某民、杨某林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诈骗等犯罪一案,在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04年以来,被告人欧某民、杨某林与他人合伙共同出资成立了会昌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猪屠宰、猪鲜肉加工、销售,欧某民为该公司最大股东。2017年开始,为了垄断生猪屠宰行业、谋取非法利益,欧某民利用自己是某食品公司最大股东,以投资新屠宰场、发放工资等方式纠集股东杨某林、朱某力,并雇佣吴某明、朱某清(女)、陈某智等人,利用该食品公司系该县唯一具有生猪屠宰、检疫资质的地位,逞强耍横为非作恶,恃强凌弱欺压百姓,形成了以欧某民为首,杨某林、朱某力、吴某民等人为骨干成员、朱某清、陈某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多次实施以不交保证金就不让生猪运贩运户进入该公司屠宰场屠宰生猪、或者不得从事生猪贩运行业等非法胁迫15户生猪贩运户缴纳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假借维护生猪屠宰秩序之名强行向多名生猪贩运户每月征收看场费、强迫公司23名员工接受以领取猪肉代金券方式抵发工资、捏造办理生猪运输证需要缴纳巨额费用的事实诈骗生猪运输户的钱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影响了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破坏了正常的行业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院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欧某民、杨某林、朱某力、吴某明、朱某清、陈某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会昌县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欺行霸市,扰乱该县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等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系该院办理的首起“肉霸”案件,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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