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侮辱国旗理当严惩
|
香港是讲法治的地方,谁违法谁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可就在29日,一名非法示威者在上月拆下国旗,涂黑践踏,以公开毁损、涂划、玷污等方式侮辱国旗,却只被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面对证据确凿、供认不讳的“侮辱国旗罪”,当地法院“从轻发落”“网开一面”的做法,立刻引起香港市民的不满。有爱国爱港人士直言“对香港法治失望”,这个判决“必定引起全国公愤”。
包括香港市民在内的每个人都深知,公平与正义是法治社会的基本逻辑,也是立法司法的价值遵循。倘若对违法犯罪行为做不到“一碗水端平”,就会丧失社会公信、动摇法治根基。然而自6月以来,发生在香港的几个司法案例却让公众费解:为什么有人涂损美国领馆前后两日即捕即审即判,而当众侮辱国旗的案件就能拖延月余、涂污国徽的行为至今无人追究?为什么涂损领馆的下场是“判处监禁4周”,而侮辱国旗的结果只是以小时计的“社会服务”?赤裸的双重标准、裁判量刑的巨大差异,让“法律到底是止暴制乱的工具,还是庇护暴力的道具”成了所有爱国爱港人士心中大大的问号。 |
- 海南:春节免税消费火热02-17
- 中国年里的年夜饭02-17
- 欢腾中国年丨一席年夜饭 共庆中国年02-17
- 新春走基层|北京隆福寺新春市集“火出圈”02-17
-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这些行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02-17
- 北京联通基站占用一村民口粮田22年零赔偿引发热议10-30
- 南阳市00后村民冒充富二代骗取网红近百万元09-15
- 法务红利与民生福祉07-18
- 固始县亚龙湾庄园楼顶铁塔居民“集体失眠”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