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公安建立刑案捕前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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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王梅茜)近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黎母山林区森林公安局联合建立捕前沟通机制。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刑事案件捕前协商、逮捕必要性说明的实施办法》,明确案件在进入审查逮捕阶段以前,通过有效沟通引导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收集、调取有罪及无罪的证据,强化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防止关键证据缺失影响案件判定。同时明确检察机关对重特大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全面规范地收集、固定证据,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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