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酒后误认朋友上前"拍头" 惹恼对方被围殴至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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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荆门10月17日电(通讯员谭秋雨)男子因将陌生人误认成相识的朋友引起冲突,致自己受伤。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刘某、巴某、曾某提起公诉。 2019年2月9日凌晨,张某饮酒后从一家KTV出来时,误将巴某认成自己的朋友,于是上前拍了巴某的头部一下,后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张某对巴某及其朋友刘某、曾某进行谩骂,巴某、刘某、曾某便上前对张某拳打脚踢,造成张某身体多处受伤。经司法中心鉴定,张某右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右胫骨内踝及后踝粉碎性骨折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其右上颌窦壁骨折、下颌骨左支骨折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巴某、曾某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巴某、曾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期宣判。(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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