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了!袭警致轻微伤,广西一男子以故意杀人罪获刑7年!
|
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藤县“6·1”袭警案,被告人韩成华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查明
在搏斗过程中,苏某仍被韩成华用菜刀斩中头部和耳部,后在协警温某的帮助下才将韩成华手中的菜刀夺走,然后快速撤离现场。受伤民警撤离过程中,韩成华仍扬言要斩杀对方。
被告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至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综合案情,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
- 海南:春节免税消费火热02-17
- 中国年里的年夜饭02-17
- 欢腾中国年丨一席年夜饭 共庆中国年02-17
- 新春走基层|北京隆福寺新春市集“火出圈”02-17
-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这些行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02-17
- 北京联通基站占用一村民口粮田22年零赔偿引发热议10-30
- 南阳市00后村民冒充富二代骗取网红近百万元09-15
- 法务红利与民生福祉07-18
- 固始县亚龙湾庄园楼顶铁塔居民“集体失眠”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