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没钱交租被赶出 怀恨在心火烧出租屋被批捕
|
正义网金华7月19日电(通讯员吴爱晶 张晔)交不起房租怎么办?普通人会选择搬离寻找更便宜的住处,或者恳请房东宽限几日,但下面这位“大哥”却走了极端、误入歧途,因为被房东赶走,竟然为了泄愤火烧出租屋,虽没有酿成大祸却已触犯法律。7月17日,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位于东阳市横店镇某社区的陈大姐家将4楼用作出租,7月2日下午,陈大姐像往常一样查看空置出租屋情况,令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402房间弥漫着焦臭味,地面上有一堆烧焦的塑料瓶等物品,地板被烧坏了一块,木床的一个脚也被烧焦了。陈大姐当即选择了报警。 原来,这起放火案的嫌疑人是402房间的前租客田某某。田某某于3个多月前租住了陈大姐家阁楼的402房间,约定房租240元每月,但交了150元押金后,田某某以身份证抵押在陈大姐处为由,多次拖延房租拒不支付。7月1日,陈大姐要求田某某搬离,并将他的随身物品搬出了房子,双方起了争执。 7月1日当晚,田某某溜回402房间住了一晚。第二天,他越想越气,认为自己“什么都没有了,都是房东害的”,心生报复之意,于是趁房东出门之际,到附近捡了泡沫箱、木棍、塑料瓶等易燃物回到402房间,并在地板上点燃,试图通过易燃物点燃木床进而烧掉整个房间。确认火已点着后,田某某还特意锁了房门,才离开现场。所幸火苗中途熄灭,没有造成重大损失。 经勘查,该栋房屋为大量出租人员居住,房间及走廊天花板均有容易燃烧的木质结构,且该房屋与其他房屋相邻,火势可能导致人员及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 犯罪嫌疑人田某某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放火罪。检察官提醒,切莫因一时冲动违法犯罪,否则最终结果只会是伤人害己。(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海南:春节免税消费火热02-17
- 中国年里的年夜饭02-17
- 欢腾中国年丨一席年夜饭 共庆中国年02-17
- 新春走基层|北京隆福寺新春市集“火出圈”02-17
-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这些行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02-17
- 北京联通基站占用一村民口粮田22年零赔偿引发热议10-30
- 南阳市00后村民冒充富二代骗取网红近百万元09-15
- 法务红利与民生福祉07-18
- 固始县亚龙湾庄园楼顶铁塔居民“集体失眠”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资讯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