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养犬不束链伤及路人 犬主被判赔偿近10万元
|
新华社重庆5月12日电(记者周闻韬)因犬只未束链,奔向路人致人受惊摔伤,重庆一犬主被受害人告上法庭。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纠纷案做出判决,犬主被判赔偿受害人98201.85元。 渝中区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9月18日,梁某某饲养的犬只未束犬链,在小区内追逐戏耍期间,突然奔向路过的受害人李某某。受到惊吓后,李某某在退避过程中摔倒,随即被送至医院检查并住院治疗。后被诊断为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尺骨茎突骨折、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住院期间,李某某共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受伤系受到梁某某的犬只惊吓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梁某某依法应对李某某受伤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据此,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海南:春节免税消费火热02-17
- 中国年里的年夜饭02-17
- 欢腾中国年丨一席年夜饭 共庆中国年02-17
- 新春走基层|北京隆福寺新春市集“火出圈”02-17
-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这些行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02-17
- 北京联通基站占用一村民口粮田22年零赔偿引发热议10-30
- 南阳市00后村民冒充富二代骗取网红近百万元09-15
- 法务红利与民生福祉07-18
- 固始县亚龙湾庄园楼顶铁塔居民“集体失眠”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资讯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