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6·22公交杀人案”凶犯被判死刑
正义网西安1月25日电(记者岳红革)由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西安“6·22公交杀人案”今天上午在西安市中级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辛海平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辛海平自称乘坐公交车时被人恶意扎针染上重病,遂产生报复社会泄愤的恶念,于2018年6月22日15时许,携带提前购买的作案刀具乘坐302路公交车,当该车行驶至未央区三桥街办红光路西凹里村铁路闸口时,持刀对车上人员进行砍杀,并追至车下继续砍杀乘客及路人,致4人死亡,7人轻伤。 在该案审查起诉期间,西安市检察院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办理程序,成立由主管副检察长牵头的专案组,全程指导公安机关办案,并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对案情新变化进行补证、固证。 西安市中级法院支持检察机关意见,认为被告人辛海平为报复社会,持刀砍杀公交车上乘客、过路群众,致多人死亡和轻伤,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辛海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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