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聂作坤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正义网北京1月23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烟台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聂作坤(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聂作坤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聂作坤利用担任安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寿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寿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山东省公安厅组织教育处处长,烟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烟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海南:春节免税消费火热02-17
- 中国年里的年夜饭02-17
- 欢腾中国年丨一席年夜饭 共庆中国年02-17
- 新春走基层|北京隆福寺新春市集“火出圈”02-17
-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这些行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02-17
- 北京联通基站占用一村民口粮田22年零赔偿引发热议10-30
- 南阳市00后村民冒充富二代骗取网红近百万元09-15
- 法务红利与民生福祉07-18
- 固始县亚龙湾庄园楼顶铁塔居民“集体失眠”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资讯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