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借手机刷微博 女子转走他人支付宝内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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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武汉1月10日电(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甘红 刘诚睿)以刷微博为由,向他人借来手机后,采取更改密码的方式,将其手机支付宝内的2000多元转到自己账号上。近日,经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女子杨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8年5月22日晚上,20岁的杨某来到洪山区一网咖上网,以自己手机忘带为由,向网咖管理员王某借手机想刷微博。由于杨某常来此网咖上网两人都认识,王某便将手机借给她,随后便离开去工作。不久后,王某的另一个手机突然收到一条余额变动短信,才想起是借给杨某的手机发出的,随即去找杨某,在网咖内寻找了几圈,并未发现其身影,于是王某通过电话联系上杨某,对方称有事出去一趟,手机会尽快还回来。 直到次日下午,仍未见杨某来店归还手机,拨打其电话也提示关机,感觉被骗的王某立即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于6月21日将杨某抓获归案。 据了解,杨某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日。杨某此次以忘带手机的名义向他人借手机,趁被害人不注意借机溜走,通过手机上短信验证码修改支付宝密码,转走和消费该支付宝里的钱。被抓获时杨某消费王某支付宝账户金额共计2080元。 检察机关起诉书认定,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因杨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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