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刘忠林获国家赔偿460万元:精神赔偿197万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多次听取赔偿请求人刘忠林及其代理律师意见之后,于2019年1月7日作出(2018)吉04法赔6号国家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刘忠林支付国家赔偿金合计460万元,包括无罪羁押9217天人身自由赔偿金2,624,448.58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975,551.42元。自刘忠林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以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到刘忠林所在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国家赔偿协议。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国家赔偿协议和有关国家赔偿法律规定,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并于2019年1月7日送达。刘忠林收到国家赔偿决定书后,对赔偿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河南通报:正厅级张国伟,主动投案09-15
- 郑州市伏牛南路信阳炖菜赌博窝点屡禁不止是何因?09-15
- 河北省行唐县法学会开展普法宣传“进公园、进企业”活动09-08
- 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恶意欠薪长达4年07-18
- 打虎!正部级刘慧被查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 山东永牛建筑工程公司违法承揽日照钢铁拆除工程06-16
- 25名学者,被集中通报批评06-16
- 筑牢法治根基 锻造公安铁军06-15
- 政产学研联合调研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共绘长三角法治协同新图景06-10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