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昆明:快递公司、酒店未实名制登记各罚款10万元
云南省公安厅18日对外通报5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典型案例,昆明某快递公司与某大酒店违反寄递业、旅店业实名制登记,均遭罚款10万元。 通报案例显示,今年5月,昆明市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昆明某快递公司营业网点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业务员在揽收快件时未严格对寄递客户身份信息进行查验、登记。同时查明,该公司今年4月2日至5月14日期间多个收寄件未进行实名登记,随后昆明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对该快递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1000元。 此外,昆明某大酒店违反旅店业实名制登记,也遭到罚款。今年4月,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在对某大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对入住旅客身份信息进行查验登记。经查,该酒店曾因违反住宿实名制登记被西山区公安机关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随后,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该大酒店处以罚款1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1万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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