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渔民伪造购房协议骗取补贴款9万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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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扬州11月20日电(通讯员郝洪伟 于寒)伪造房屋购买协议,骗取政府渔民上岸补贴款达人民币9万元。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朱某才、周某高、周某祥、王某宏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2年,国家有关部门对以船为家的渔民进行调查并鼓励渔民上岸安居,并予以政策补助。渔民周某高、周某祥、王某宏在2010年以前分别购买了房屋,均不符合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的政策要求。2015年至2017年1月期间,周某高、周某祥、王某宏分别伙同朱某才、葛某林,采用伪造房屋购买协议,并以取得江都区川杨法律服务所见证的方式,分别骗取政府渔民上岸补贴款人民币3万元,累计犯罪数额为9万元。朱某才与葛某林共分得9000元。葛某林现已死亡,朱某才、周某高、周某祥、王某宏后主动投案。 归案后,朱某才、周某高、周某祥、王某宏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全部赃款,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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