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酒驾造成交通事故 拒不配合妨碍民警执行公务
|
正义网电 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本已触犯法律,在民警赶到现场后却拒不配合,妨碍其执行公务。近日,经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7月,王某酒后驾车在门头沟区某街由南向北行驶,先后将停放在道路旁边的两辆汽车撞坏。在民警赶到现场后,王某拒绝接受酒精检测,并辱骂民警,不配合民警执法。之后经检测,王某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5.8mg/ 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评估,上述车辆修复费用为3070元。 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符合醉酒驾驶机动车从重处罚的情形,但考虑到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判处上述刑罚。(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海南:春节免税消费火热02-17
- 中国年里的年夜饭02-17
- 欢腾中国年丨一席年夜饭 共庆中国年02-17
- 新春走基层|北京隆福寺新春市集“火出圈”02-17
-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这些行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02-17
- 北京联通基站占用一村民口粮田22年零赔偿引发热议10-30
- 南阳市00后村民冒充富二代骗取网红近百万元09-15
- 法务红利与民生福祉07-18
- 固始县亚龙湾庄园楼顶铁塔居民“集体失眠”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资讯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