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在后山私拉电网捕兔 致他人触电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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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电 在自家后山私拉电网,本想捕获野兔,不料竟致他人触电身亡,不仅赔偿巨款还身陷囹圄。近日,经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刘根辉有期徒刑二年。 2017年12月,刘根辉眼看自己经营的“农家乐”因天气变冷客源日渐稀少,便产生把“野味尝鲜”当作招牌吸引顾客的想法。于是刘根辉在自家安装了一台捕猎器,用铁丝作为电线把捕猎器连接到电源上,另一头拉设至后山山顶,一般19时接通电源,次日6时关闭电源。12月9日,因天降大雪气温骤降,刘根辉误认为无人会到后山上去,便未关闭电源。结果16时许电网传出报警声,刘根辉立即前往查看,却发现邻村村民陈某已被电击身亡。 法院认为,刘根辉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安全的危害后果,却疏忽大意未能预见,并造成他人死亡,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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