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开审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 团伙10人今受审
法制网韶关9月4日电 见习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汪次安 “恭喜您中了50万的大奖!”“领奖还需提供一份您的身份证明文件,我们可以帮你代办,不过要付一定的手续费。”用这样的手段,诈骗团伙竟然在短短的1年半时间里骗得了2400多万元人民币的巨款,真可谓是“日进斗金”。天网恢恢,该团伙10名成员今天在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受审,等待他们的将是牢狱之苦。 记者了解到,韶关中院今天审理的这宗跨境电信诈骗案,团伙成员由1名福建人、2名四川人、2名江西人、4名台湾人以及1名马来西亚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0年3月开始至2011年9月份止,被告人蔡秉翰、李政泰、林信志、纪俊文、杨保志、张发金、周琴、桂芳、韩爱琴、汪小兵等10人,在韶关市区先后租用了茗苑大厦805房、风度广场A715房、幸福家园J栋202房等作为作案场所,对外称是漫步商务咨询公司、信捷商务公司、奇美电子有限公司,其实是利用上述场所通过网络电话实施跨境诈骗。 该团伙成员的诈骗手法是:通过网络电话拨打马来西亚的电话,接通后,让团伙中的马来西亚人与该国的被害人通话,谎称被害人已中奖50万港币,在兑奖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或者保险文件,他们可以代办,但须支付5850马币,以此来骗取马来西亚人的钱。 记者了解到,自2010年5月起至2011年9月份止,马来西亚被害者转入以被告人蔡秉翰名义在中国农业银行开设的两个账号中,共计收入2400多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指出, 10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了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蔡秉翰、李政泰、林信志、纪俊文、杨保志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张发金、周琴、桂芳、韩爱琴、汪小兵起到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悉,该案10名被告人对起诉的罪名表示认罪,但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法院还需进一步审理,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