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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拟出台标准报告移动基站电磁影响程度及范围

2017-10-19 22:21来源:法制网浏览:3593次手机版

  法制网北京10月19日讯 记者郄建荣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问题是公众高度敏感的环境问题之一。也因此,一些地方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遭遇“邻避效应”。《法制日报》记者从环保部获悉,该部已经起草完成、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将及时、准确的报告移动通信基站电磁环境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

 

  因担心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影响身体健康,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要建基站可以,但别建在我家、我小区附近。”的现象,“邻避效应”也因此成为困扰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公众的担心并非没有原因。现实中,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到底有多强?多远距离才是安全的?移动通信基站有没有开展环境监测?等等,由于类似信息公开不及时、不透明,因此出现了公众恐惧甚至反对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现象。

 

  环保部表示,为贯彻《环境保护法》,防治电磁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其组织起草了《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过去3年,我国年均新建通信基站约100万个,4G网络已经成为‘宽带中国’战略无线接入的主要方式。2016年,我国开始建设5G试验网。”据环保部介绍,预期今后几年5G网络建设将全面实施。通信基站电磁环境保护问题始终伴随其建设,必须加强通信基站环境保护顶层设计,规范通信基站电磁环境监测方法,支持通信网络和谐快速发展。

 

  环保部指出,《征求意见稿》明确将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放在电磁环境监测是否达标上。

 

  2007年7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原信息产业部联合制定了《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方法》),并以环发〔2007〕114号文印发。环保部说,但是《试行方法》不是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其施行的效力有所折扣。因此,修订《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并将其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显得尤为必要。

 

  据环保部介绍,《征求意见稿》编制的目的是,规范全国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对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工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地确定电磁环境影响程度、范围和采取防护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同时,环保部明确,《征求意见稿》不仅升格为国家环境标准,而且其定位更加明确——规范移动通信基站电磁环境监测,及时、准确的报告移动通信基站电磁环境影响程度和

 

  影响范围。此外,《征求意见稿》对环境条件、监测仪器和监测时间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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