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四人销售假烟近13万条卖400万被判15年并罚金百万
|
本网讯 海南省黄友秦等四名男子从福建等地低价购买中华、白沙、芙蓉王、云烟等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近13万条,销售金额高达401万。今天海南省一中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黄友秦分别判处15年至1年半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120万至4万不等罚金。
经查,自2012年10月份起,黄友秦等人就开始向老四(另案处理)、张春富等上家从福建等地低价购买中华、白沙、芙蓉王、云烟等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以下简称“假烟”),以每条20元到120元不等的价格在海南销售,并雇请张庆寿(另案处理)、黄友心参与帮工,2013年4月底又雇请陈子亿参与。 张庆寿、黄友心负责接货、发货,陈子亿负责跟车望风。黄友秦联系老四、张春富等上家订购好假烟后,对方会通过深圳的物流公司发货到海口的物流公司,并通知黄友秦或张庆寿,张庆寿便自己雇请或通知黄友心雇请货车,并告知货车司机提货所需的相关信息,让货车司机自己到海口的物流公司提货并运送到高坡村、丁村等地的仓库藏放,此时陈子亿会骑电动车从海口的物流公司开始一路跟车望风,如遇到路上有公安、烟草等部门检查便通知黄友秦。 黄友秦等与海口、三亚、陵水等地的买家联系后,会通知张庆寿或黄友心给买家发货,张庆寿或黄友心便到丁村仓库等地配货,之后雇请货车运送或寄送假烟给买家,或通知到海口的物流公司提货的货车司机直接将假烟运送给买家。经查,黄友秦等人共向老四、张春富等上家购进各品种假烟128900条,其中向张春富购买3000条(78000元)。被告人陈子亿自2013年5月1日起帮助黄友秦跟车望风,直至7月3日,在此期间黄友秦共购进假烟88300条。 海南一中院认为,黄友秦、黄友心、陈子亿和张春富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卷烟而进行销售,扰乱市场秩序,其中黄友秦、黄友心的销售金额为2372832元,陈子亿的销售金额为1560832元,均属情节特别严重,张春富的销售金额为78000元,属情节严重,四被告人的行为已同时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经营罪,应择一重罪处罚,故对黄友秦、黄友心、陈子亿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对张春富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
- 下一篇:虚假申报 公司骗取千万元银行贷款获罪
- 上一篇:发改委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
- 海南:春节免税消费火热02-17
- 中国年里的年夜饭02-17
- 欢腾中国年丨一席年夜饭 共庆中国年02-17
- 新春走基层|北京隆福寺新春市集“火出圈”02-17
-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这些行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02-17
- 北京联通基站占用一村民口粮田22年零赔偿引发热议10-30
- 南阳市00后村民冒充富二代骗取网红近百万元09-15
- 法务红利与民生福祉07-18
- 固始县亚龙湾庄园楼顶铁塔居民“集体失眠”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